05月21号
2021年
固始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召开党史教育集中学习会议
固始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召开党史教育集中学习会议5月21日下午,固始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召开党史教育集中学习例行会议。会议由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盛义刚同志主持,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开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会议制度,由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梁玉梅同志传达了省委、市委近期召开的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会议要求,并重点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南阳主持召开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紧接着,盛义刚同志对中心的近期工作进行了梳理,并强调大家要按照中心工作要求,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最后,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秦金海同志对近期中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作重要讲话。第一,他要求大家要结合当前党史学习教育,把习总书记考察河南南阳时的指示精神学深学透,并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加以严格落实,在推动固始公积金事业发展中充分彰显新作为。第二,他强调同志们在工作中要讲担当、抓落实、见成效,努力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的实效;转化为推动中心工作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的实效。以优异成绩向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03月26号
2012年
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特点
1、全覆盖性: “住房公积金是民生实事,单位职工人人享有”、“住房公积金,利国又利民”、“每个单位都应为职工缴存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货币化分配的一种形式,它增强了职工解决自身住房问题、提高居住水平的能力,是一项福利社会、惠泽职工的民生工程,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所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必须为其在职职工缴存公积金。 2、强制性: “单位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违法行为”、“为职工缴存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和责任”。住房公积金制度具有强制性。职工缴纳的标准最低为月工资总额的5%,单位配套缴存部分最低也是5%。不为职工开户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限期缴纳;拒不缴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7、38条规定:可对单位给予5万元的处罚,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少缴和缓缴必须按规定批准,单位不能随意而为。这一点国家以法律法规的手段维护了住房公积金的严肃性,使干部职工的权益有了可靠保障。 3、互助性: “一人缴纳,全家受益”、“你购房大家帮”、“买房缺资金,首选公积金”、“建房有困难,公积金可帮忙”。住房公积金是为广大职工服务的,它通过总量的积累来帮助个人。一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毕竟有限,但众多人缴纳后,资金额就大了,这样就有实力来帮助、支持有实际需求的职工了,这样可以集大家的力量来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贷款购房、建房,使其享受政策性低息贷款。 4、专属性: “住房公积金,缴存归个人”、“按月缴交、终生受益、光荣离退,全额退还”。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并且可以按规定申请使用,只是其所有权是一种限制性的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了职工专项使用的六个方面。如购建房时,可按规定申请提取自己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工作调动和户口迁移时,住房公积金亦随同转移;职工离退休时,本金利息一次性退还给职工个人。广大干职工衷心拥护,高度关注,热心监督住房公积金,乐于接受住房公积金,积极参与住房公积金。 5、福利性: “福利公积金,惠泽千万人”。“住房公积金,双倍退还您。”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单位等额配套补贴部分组成。其福利性体现在单位等额配套补贴和享受政策性低息贷款和免税计息。单位缴存配套部分就其性质来说,是按国家规定发给职工的一种住房补贴,是为了促进住房分配机制转换而产生的。个人交多少,单位就要配套交多少,企业可以在税前列支,计入生产成本。财政供养人员的单位部分必须由财政预算配套。这些钱全部属于职工个人。同时,还按国家规定利率进行免税计息给职工。 6、追溯性: “迟缴不如早缴,早缴不如就缴”、“该缴不缴、最后都缴”,“公积金什么时候停缴,就从什么时候追缴”、“不缴公积金,追溯到从前”。不缴存公积金的,可以追溯到以前,进行补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降低比例或者缓缴的,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比例或补缴缓缴。建设部建金管[2005]5号文件《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更是明确要求,当单位撤销、合并、分立、转体改制时,未缴公积金的必须首先进行补缴;无力缴纳的,必须明确补缴的责任主体,才能办理分立、改制、合并的手续。破产的,应在破产清算第一程序予以清偿补缴;从来没有缴纳的,应从《条例》发布之月起补缴欠缴的公积金。
03月26号
2012年
伪造资料骗提公积金两市民被移交公安机关
□晚报记者胡审兵 职工提取自己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没有错,但是如果不符合提取条件,通过欺骗的方式进行,不仅会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还可能要进入银行征信系统了。郑州市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伪造资料骗领公积金被发现 5月5日上午,为了提取公积金,郑州市某通信公司职工王某携带了一份伪造的在济南购房的房产证、契税证,到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由于房产证上写的是济南的房子,工作人员立即通过电话与当地的房管部门以及所买房子的开发商进行联系,结果一问被证明是虚假的。 5月9日上午,同样是为了提取公积金,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本市某运动场馆职工韩某,携带伪造的结婚证、购房发票等资料,打算提取公积金。由于显示的是本地的房子,工作人员通过上网查验,当场识破骗局。 昨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媒体通报,这两名本市职工均移交至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据悉,这也是郑州住房公积金发展史上,首次出现市民伪造资料骗提公积金的行为。 提取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 郑州废品回收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法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具有强制性,使用时也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在自己及父母、子女购房等情况下,可以提取使用。但如果自身不符合提取条件,千万不可用违法的方法骗取。同时,职工提取公积金时一定要提供真实资料,不要为图省事而轻信和委托他人办理,更不能伪造相关资料骗提,否则可能给个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03月26号
2012年
大连:承租家庭可提取公积金交租金
本报讯 自从我市将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主要保障性住房以来,公租房建设在全市各区域展开。而入住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一直是市民最关心的事。昨天,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网站获悉,2月23日,市政府召开十四届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对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审核程序、租金标准和租期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办法》明确,从业人员较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政府及管委会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租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工业园区符合条件的就业人员出租。企业自建的公租房,主要出租给本单位外来劳务人员和符合本办法保障条件的本单位职工,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 《办法》规定,公租房的审核程序实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机制,重点加强对申请家庭收入和资产方面的审核。公租房的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实行轮候、摇号制度,摇号结果在媒体公示。 另外,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分不同档次确定租金补贴标准。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住房的,按照政府测算的公租房租金标准的50%予以补贴;新就业职工及有稳定收入的城市无房家庭承租住房的,按照政府测算的公租房租金标准的30%予以补贴;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个人仍按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交租,与公租房租金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新就业职工租期不超过5年,期满后不再续租或不再发放补贴。公租房承租家庭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交纳租金。 《办法》对公租房的监督管理、违规行为的查处等也做了具体规定。 资料链接 3年来,共建53000套公租房 据悉,从2010年起,我市开建公共租赁住房,2010年是公租房建设的试点年,我市各区建公租房1500套;2011年,我市共开工建设公租房35000套;今年,我市计划开建公租房16500套。3年来我市共建成、在建以及计划开建公租房共53000套。 公租房保障对象有哪些? 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全日制本科毕业不满5年的职工。具有大连市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有稳定工作的无房家庭;申请人为单身的,还应年满三十五周岁。 (转自《大连晚报》)